2026六都市長候選人社宅政見評比

目錄

  1. 緣起
  2. 拜會方式與過程
  3. 評比標準說明
  4. 評比結果總覽
  5. 各都候選人評比說明
    1. 臺北市
    2. 新北市
    3. 桃園市
    4. 臺中市
    5. 臺南市
    6. 高雄市
  6. 對中央政府的呼籲

緣起

高房價下,許多家庭面臨買不起、租不穩的居住困境,社會住宅是回應此一困境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六都居住問題尤為嚴峻,應與中央共同承擔社宅供給責任,市長的態度與推動決心至關重要。

2026年六都市長選舉在即,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動拜訪各都候選人,就其社宅政策態度與推動目標進行瞭解,並依據候選人的實際回覆內容進行評比,讓選民在投票前得以掌握各候選人的真實立場。

拜會方式與過程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2026年7月28日、7月29日正式寄出拜會文件,檢附社宅政策白皮書。本次拜會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8日,期間共完成九位候選人的拜會,實際拜會時間為8月12日至10月5日。

臺中市何欣純、臺南市謝龍介及陳亭妃等三位候選人,未於截止日期前回應邀請,我們對此表達強烈遺憾與譴責。候選人是否願意面對公民社會、回應政策提問,本身即是一種政治態度的表達。三位候選人的缺席,不只是程序上的拒絕,更是對數十萬有居住需求市民的漠視。

評比標準說明

本次評比鎖定地方興辦社宅,亦即候選人當選(或連任)後的政策作為,並聚焦兩個核心問題:候選人當選後是否承諾繼續興建社宅,以及具體推動目標為何。此二問題的主體是六都,僅就地方自行興辦社宅檢視,不混入中央興辦。

評比以經候選人團隊確認的正式拜會紀錄為依據,確保忠實反映候選人的實際回覆。依回應內容區分綠燈、黃燈、紅燈三級,標準如下表:

表中「任期內」依候選人身分與任期對應:連任候選人以下一任四年為範圍,新任候選人可以八年為範圍。所提目標須為任期內可推動、可檢視的興辦承諾;與任期脫鉤的長期願景數字,以及既有案件的完工數量,均不列入認定。

具體興辦目標一項,僅就候選人是否提出地方興辦的具體戶數進行判定。一位負責任的市長候選人,應當對自己任內的社宅推動有所規劃,並能提出具體目標;而非迴避數字,亦非浮濫喊價——因為提出的數字將成為選後檢驗的依據。我們將以本次拜會紀錄為基準,持續追蹤各候選人當選後的實際作為,作為施壓問責的依據。

評比結果總覽

九位受訪者均明確承諾持續興辦社宅,持續興建全數綠燈;具體興辦目標五位綠燈(蔣萬安、李四川、蘇巧慧、張善政、柯志恩)、四位黃燈;三位未回應者兩項均列紅燈。

下表為兩項評比的總覽。以下各章依城市分列:先回顧該市社宅推動現況與挑戰,再分別評析各候選人;各候選人的其他社宅相關主張以表格摘要列出,完整內容詳見各場拜會紀錄確認稿。

各都候選人評比說明

一、臺北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臺北市社宅總量26,426戶(含已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及規劃中各階段,以下各市同),其中地方興辦21,709戶,占82.2%,為六都地方占比最高。

本屆市府任內(2022年1月至2026年6月,以下各市同)社宅完工交付數為六都之最,係前任興辦案件陸續兌現。然而同一時期,地方案量雖擴充1,269戶,中央在臺北的興辦總量較2022年初數據減少3,710戶(減少原因含撤案或戶數縮減,以下遇中央減少情形同),兩相抵銷後社宅總量不增反減2,441戶,為六都唯一負成長。如中央持續縮減,下任市長興辦力度將更為重要。

拜會紀錄確認稿

就持續興建方面,蔣萬安表示社宅會持續興辦,全市5萬戶長遠發展目標不變,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以既有戶數為基礎,下階段優先盤點推動7,041戶(113年提報中央地方興辦數)。屬後續可具體檢視數據,給予綠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社宅政策中央規劃自117年起停止非自償補助、限縮利息補助,估計缺口超過64億元,將衝擊地方興辦,主張維持既有補貼機制。
多元取得推動包括都市計畫回饋、區段徵收、公辦都更、捐贈及捷運機廠多目標使用,並以木柵路區段徵收、北投機廠等說明土地盤點方向。
需求掌握社宅輪候平台已於去年12月底上線,可協助掌握申請者年齡、族群、區位及房型偏好,作為未來規劃參考。
中央地方制度整合認同整合中央與地方住宅制度,已與中央溝通尚未形成共識,將持續進行。
弱勢住戶支持認同社宅服務提前進入,由都發局、社會局及衛生局等跨局處合作,不能等問題發生後才介入。
社宅營運管理同意結合民間專業,辦理社宅物管人員社安網通報敏感度與社會資源認識等課程訓練。
公共空間與特殊需求住宅認同社宅可提供育兒、健康促進與就業等服務;整合 NGO 承租社宅,以專業服務協助婦女、高齡及身心障礙等特殊需求住戶。

就持續興建方面,沈伯洋承諾既有社宅計畫會繼續推動,方向與全市5萬戶一致,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未提出任期內的興辦目標。因缺乏後續可具體檢視數據,列為黃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社宅政策對於中央縮減地方社宅補助可能影響,以城市整體需求為出發點,持續盤點土地並與中央溝通。
多元取得強化都更分回,透過整體開發區保留比例取得社宅。市府取得的捷運聯開宅應保留下來,只租不售,作為社宅供給。
社宅結合托育長照社宅低樓層配置照顧服務;另盤點學校閒置空間以較快速度補上缺口。
營運管理對物管及包租代管人員提供訪視、回報訓練,協助發現需求。
受暴婦女居住支持對於受暴婦女離開庇護所後的居住需求缺口,待進一步討論協調。
中央地方制度整合對中央與地方社宅申請、收費及服務差異尚不熟悉,表示會再研究。
公共服務人員支持臺北居住成本高,宿舍或住宅補助可能有助於留住勞檢員、教師等人員;但應先增加供給、避免相對剝奪。

二、新北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新北市社宅各階段總量40,181戶,其中地方興辦19,350戶,占48.2%。

本屆市府任內地方案量擴充9,577戶為六都之最,然而中央興辦總量較2022年初數據減少3,841戶,兩相抵銷後全市淨增5,736戶。惟地方新增案量中有9,040戶仍在規劃階段,未來新任市長能否持續推進是關鍵課題。中央新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並將新北市目標總戶數由52,000戶調整為39,000戶,所刪除者為原規畫中由地方興辦、中央提供補助的13,000戶份額。

拜會紀錄確認稿
李四川

就持續興建方面,李四川表示會持續興辦社宅,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延續侯友宜市長提出的全市5.2萬戶總目標。經本聯盟函詢,其確認:中央新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將新北市目標總戶數由52,000戶調整為39,000戶,所刪除的是原規畫中由新北市政府興辦、中央提供補助的13,000戶;對此,仍將原規畫由地方負責的部分(含遭刪除的13,000戶)持續興辦,朝52,000戶總目標推進,同時要求中央恢復補助。以地方興辦現況約1.9萬戶計,屬後續任期內可推動、可檢視的地方興辦承諾,給予綠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政策中央將13萬戶目標削減為3萬戶,根據新北市府估計可能造成社宅短少1.3萬戶,要求中央維持居住政策承諾,持續興建。
TOD結合社宅全面盤點TOD開發機會;開發案申請容積獎勵須優先提出社宅回饋方案,回饋方式包含原地興建、異地興建及繳納代金。
重劃區產業與就業重劃區不應只有住宅與商業,還要考量既有產業與勞工的就業機會。未來應把產業安置、工業用地與社宅一起規劃,讓居民在地工作、就近居住。
企業興辦勞工住宅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出資興建只租不售的勞工住宅,將向內政部爭取制度空間,與過去工業區住宅出售問題區分。
開發回饋取得住宅回饋不應只收代金,也應要求取得住宅;政府須處理取得住宅與後續管理的困難。
婚育宅延住加碼育有兩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研議延長至最長20年,減輕育兒階段居住壓力。
高齡友善社宅在交通便利、醫療可近、生活機能完整的地區興辦主要供65歲以上長者居住的社宅。
市場空屋運用以既有空屋補充供給、縮短等待新建時間,但取得方式與可管理規模須評估。
弱勢住戶支持社宅住戶背景多元,管理不能只比照一般住宅大樓,透過跨單位聯繫即時處理住戶需要,並重視隱私。
蘇巧慧

就持續興建方面,蘇巧慧明確表示當選後會持續新建社宅,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同樣延續侯友宜市長提出的社宅興辦規劃,以累計5.2萬戶為目標,並已在立法院要求內政部維持原方向。以此目標計,原規畫中由地方負責的部分(含遭中央新版計畫刪除的13,000戶)即為市府任內須持續推進的量,屬後續任期內可檢視的數據,給予綠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政策已在立法院要求內政部維持原來方向,持續推進。
多元取得支持都市計畫變更、都更、容積獎勵回饋、TOD與捷運聯開等多元模式,主張「捷運延伸到哪裡、社宅就配置到哪裡」,並把社宅回饋納入容積獎勵政策方向。
青年婚育宅試辦20年租期的青年婚育宅,但要考量流動性,制度仍需討論調整。
一站式服務與資訊社宅服務朝一站式方向提升,資訊呈現也應配合新的使用習慣,結合應用程式與 AI。
服務站、物管培訓與弱勢支持認同社宅服務站、物管人員培訓及弱勢居住支持的方向;願持續與團體交流,具體設置與服務方式待後續討論。

補充說明: 臺北市「5萬戶」僅屬長期政策願景,未對應具體興辦計畫;新北市「5.2萬戶」則源自中央原13萬戶社宅計畫,後遭新版計畫下修至3.9萬戶。李四川、蘇巧慧均承諾延續原訂目標,包含遭刪減的地方興辦1.3萬戶,因此認定為任期內可檢視的具體承諾。至於臺北市,蔣萬安另提出下階段推動7,041戶,沈伯洋則未提出任期內具體戶數,故兩人評比結果不同。

三、桃園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桃園市社宅總量19,451戶,其中地方興辦10,524戶,占54.1%。

本屆市府任內地方案量擴充1,963戶,中央興辦總量同步增加4,551戶,合計全市增加6,514戶,是六都唯一中央與地方興辦同步成長的城市。惟地方規劃中案件已由4,111戶降至2,893戶,下屆市長任期雖將進入完工高峰,仍須積極補充新案源,維持總量成長動能。

拜會紀錄確認稿
張善政

就持續興建方面,張善政表示會持續興建社宅,預算與既有案件會持續推進,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其團隊於紀錄確認時補充:未來四年將再啟動興辦超過5,000戶,由14處都市計畫開發案儲備用地可啟動的4,065戶,加上已確認興建的6處1,225戶組成;並預估八年任期內地方興辦超過1萬戶。此屬任期內可檢視的地方自行興辦目標,具體目標給予綠燈。既有發包的1萬戶案件預計至119年陸續完工,屬既有案件進度;另提出的中長期儲備用地估可再興辦逾15,000戶,屬長期方向,兩者均不列入目標認定,但顯示其案源盤點已有準備。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政策市府不會因中央社宅政策出現變動,停止既有興辦工作。
中央地方制度整合認同中央與地方社宅的租金架構、申請資格及管理制度應一致,曾向中央提出由地方提供統一窗口與管理,持續溝通。
營運管理認同物管培訓方向,將請住都中心討論課程辦理及場地安排,讓物管人員增加專業認識。
可負擔住宅與住宅基金研議以可負擔住宅引進外部資金挹注住宅基金,減少地方財政負擔。
社宅結合托育公共托育設施以爭取社宅空間設置。
黃世杰

就持續興辦方面,黃世杰認為桃園仍有社宅需求,將持續推動興建,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認為要盤點評估,未提出任期內的興辦目標值。因缺乏後續可具體檢視數據,列為黃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土地盤點與在地需求興辦區位應對照在地需求與其他公共用途重新評估,釐清哪些土地適合興辦社宅、哪些需保留作其他公共用途滿足民眾需求。
多元取得支持在新開發區、重劃區安排社宅,並認為土地不能只服務開發財務目的,惟留地比例及盈餘挹注方式仍待討論。
可負擔住宅立場購屋與租屋是不同市場,不贊成以出售為方向的可負擔住宅政策;若此機制係用以取得社宅而非出售,則可進一步討論。
承接中央社宅量能承接中央社宅管理須考量市府人力與管理量能,不能只從房屋蓋好後移交的角度處理。
托育附設使用落差附設不代表住戶能用,營運、對象與收費須釐清;也要考量興建需要時間,區位未必能立即對應托育急迫的需求。
營運與社福落差住宅部門與社政部門之間存在落差,現有問題涉及不同機關與既有契約,尚未有完整解方;但未來規劃新案時將社福需求納入考量,並提醒應避免政策戶過度集中造成標籤化。
高齡居住支持善用社區活動空間,不必皆以日照機構回應。

四、臺中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臺中市社宅總量16,204戶,其中地方興辦10,450戶,占64.5%。

本屆市府任內地方案量擴充3,018戶,中央興辦總量較2022年初數據小幅減少523戶,全市淨增2,495戶。目前仍在規劃階段的案件,中央加地方合計僅剩624戶,下任市長除接續完成在建工地,更須積極規劃新案源,否則總量增長將面臨空窗。

拜會紀錄確認稿
江啓臣

就持續興辦方面,江啟臣明確表示社宅會繼續興建,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本屆市府規劃下階段7,769戶是努力方向,但具體目標需要在中央補助調整的條件下重新釐清。因回覆未能確定為後續可具體檢視的數據,列為黃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政策財劃法調整後不能只看帳面數字,中央提供的計畫型補助若被扣減,地方實際可運用財源仍有變數,社宅後續規劃必須一併評估財務條件。
公有土地只租不售公有土地不能出售,包括未來臺中工業區開發,主張採租賃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保留公共土地資源,使政府得以持續運用。
多元取得認同透過TOD增加社宅供給;臺中後續仍有捷運路線建設,希望將相關開發取得的公有土地及空間盡量挪作社宅規劃。
住宅專責法人認同臺中市應設置住宅行政法人,因為未來住宅數量會越來越多,管理問題需要專業機構處理。
外部資源引入針對社宅弱勢住戶生活支持與物管服務人力、經費不足的問題,思考引進企業在永續等工作上的資源,共同支援。
何欣純

何欣純未回應本次邀請,兩項均依規則列為紅燈,我們對此表達強烈遺憾與譴責。

五、臺南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臺南市社宅各階段總量12,042戶,其中地方興辦僅2,105戶,占17.5%,為六都地方占比倒數第二,顯示臺南市府直接興辦社宅的力道長期明顯落後其他各都。

本屆市府任內全市增加4,365戶,幾乎全數來自中央,地方僅增加246戶。後續若中央興建力度下修,臺南的社宅供給將面臨斷炊。下任市長最核心的課題,將是能否補上地方興辦的缺口。

本屆二位候選人均未回應邀請,形同對臺南市有居住需求市民的漠視,我們對此表達強烈遺憾與譴責。

謝龍介
陳亭妃

六、高雄市

社宅推動現況

截至2026年6月底,高雄市社宅各階段總量23,055戶,其中地方興辦僅3,158戶,占13.7%,為六都最低,顯示高雄對中央興辦的依賴程度在六都中最為嚴重。

本屆市府任內全市增加10,463戶為六都之最,然而增量全數來自中央,地方興辦總量反而較2022年初數據微減45戶。且目前中央與地方規劃中案件均已歸零,後續若無新案補入,供給將就此停滯。積極提升地方自主興辦量能,是下任市長必須正視的課題。

拜會紀錄確認稿
柯志恩

就持續興辦方面,柯志恩表示地方政府也應承擔興建責任,會投入興建社宅,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以任內興辦5,000戶為目標,長期則朝地方政府累計興辦達1萬戶。屬後續任期內可檢視的數據,給予綠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中央政策中央仍掌握相當財源,應持續對地方提供支持;地方有興辦意願時,不應因政策轉向而讓規劃難以延續。
多元取得透過容積獎勵鼓勵企業與民間參與,增加取得社宅的管道;並討論以都市開發回饋挹注住宅基金的可能性。
婚育宅比例與租期婚育宅比例提高至40%,育兒家庭承租延長至12年,政策應延伸考量孩子進入國小後的居住需要。
社宅結合托育優先自地方興辦社宅評估,中央社宅再協調;納入居家保母、臨時托育及學齡兒童照顧等方式思考;後續仍須具體整合。
中央地方制度一致化支持與中央溝通朝制度一致化方向處理;並提醒弱勢入住機制的差異,相關調整仍需後續協調。
社宅服務站認同設置社宅服務站,服務不應只限於身心障礙者,也要回應多元住戶的需要,提供資訊諮詢與資源連結。
營運管理認同物管人員培訓,讓第一線人員提高對多元住戶需求的敏感度,發現問題時知道如何轉介及尋找協助。
賴瑞隆

就持續興辦方面,賴瑞隆明確承諾推動興辦,給予綠燈。

就興辦目標方面,表示要進一步增加供給,但未提出具體目標。因缺乏後續可具體檢視數據,列為黃燈。

其他社宅相關政策與主張
主張內容摘要
定期對話與追蹤機制以約三個月至半年為節奏,定期邀請住宅團體與局處對話,討論政策與追蹤查核事宜。
TOD與居住規劃利用沿線及周邊節點興辦社宅;住宅配置應同時考量交通便利與生活品質,不只是提供房屋數量。
社宅結合托育支持社宅與公共托育服務一起規劃,讓育兒家庭得到協助,並一併思考托育人員待遇及其他支持條件。
營運與弱勢支持引進民間團體的專業與能量,透過專責服務及物管人員培訓,協助身障、高齡及其他弱勢住戶安心居住。
中央地方服務整合不論社宅由誰興辦,服務的都是高雄市民,將邀中央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建立可共同運用的服務機制。
社會接受度良好的社宅營運與社區服務,可以讓住戶及周邊居民看到社宅帶來的效益,有助於減少負面印象與地方反對。

評比只是開始,選後持續監督

住盟要求候選人承諾興建並提出任期內的具體目標,不是要比誰喊得高,而是要留下選後可以檢驗的依據。沒有數字,選後無從檢驗;數字開得浮濫,選後同樣要負責。近日,我們已針對現任六都市長上屆的社宅政見,發布「2022—2026六都社宅興辦成績單」;四年之後,將以同樣方式逐一檢驗:承諾的戶數完成多少、哪些案件進入興建、哪些悄悄消失。

選後監督的範圍不只是戶數。候選人提出的其他承諾,包括多元取得機制是否落實、托育長照是否真正整合進社宅規劃、物管培訓與服務站是否到位等,同樣是檢驗依據。我們將會於選後,拜訪新一屆市府討論如何推進上述承諾。

對中央政府的呼籲

本次拜會共完成九位六都市長候選人的意見交流,九位受訪者均承諾持續興辦社宅。即便各都目標數量、強調方式不盡相同,但一致認同現有社宅存量應持續增長。基於此,我們對中央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一、恢復並維持社宅興建承諾,不以財劃法調整卸責

中央將原定13萬戶的直接興建目標大幅下修,已對各都規劃造成直接衝擊。地方原訂自行興辦的目標必須重新評估,整體供給數量亦將明顯短少。從數據來看,中央在六都規劃中案量已由2022年底的33,824戶降至10,875戶,意即目前正在興建的案件交付後,後續供給將大幅衰退。因此我們再次呼籲中央維持13萬戶直接興建目標,與地方共同攜手達成。

二、維持補貼機制,確保地方興辦的財務可行性

中央規劃自117年起停止非自償補助、限縮利息補貼年限,已對六都社宅興辦財務造成實質衝擊。既然六都候選人都表達願意繼續興建,我們呼籲中央應維持既有非自償補貼機制,包含興建經費補助與利息補貼,支持六都持續興辦,也避免日後成為地方跳票卸責的藉口。

三、檢討相關法令,在整體開發、TOD與都市更新中建立強制社宅回饋機制

本次拜會中,幾乎所有候選人都同意多元取得社宅,手段包括整體開發、TOD、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等機制,讓城市發展的紅利回饋為社宅供給。然而地方有意願、中央法令卻未跟上——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大眾捷運法聯合開發規定、都市計畫法容積獎勵子法,均未有明確規定與配套機制。我們呼籲中央儘速推動修法,讓每一個重大開發案都成為擴大社宅供給的機會。

選舉之後,我們將以本次拜會紀錄持續追蹤督促各當選人的政策落實;對於中央政府,同樣如此。臺灣的社宅發展,必須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才能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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